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去年四月復發後,開始吃藥,
進入第三階段穩定期後,我在去年12月就停藥。
嗯,擅自停藥🤦🏻♀️
最近心跳又變快,然後容易餓,手也會微抖,今天請了假,趕緊就近到醫院檢查。問了醫師才曉得,真的不是我的錯覺,我2012年第一次甲亢發作時,當時吃的藥不太苦,去年吃的藥真的苦!醫師說不建議在這段期間懷孕,而如果有結婚生孩子的話,就必須是改吃苦的藥。
今天檢驗的部分,要下週才能看報告。
菇讀生活
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